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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線上娛樂城?

2022-07-20 14:51:45

娛樂城/線上賭場(現金網)是台灣對於線上賭場的特別稱呼,而且都是現金版,早期的信用版已較少見,大家也許會好奇為什麼不直接叫做線上賭場或是線上博弈就好了呢!?


何謂線上娛樂城?

其實這是有原因的,線上賭場這種東西,架站在台灣是違法的,在早期經營線上博弈被抓的風險非常高,所以大家都用一個混水摸魚的代稱「娛樂城」來規避警方的耳目,畢竟以前沒有Google這種東西,這樣的代稱還是多少有些作用的。

台灣娛樂城/線上賭場歷史

賭博一直都是人類的習性,本質上他就是一種遊戲方式,在過去沒有網路的時代就一直風靡全世界,對於高度不確定因素的遊戲進行投資就是一種博弈,其實在聽信新聞或謠言而不是看懂一間公司的財報就去投資該間公司的股票,這也是一種博弈行為而不是投資。

而賭博罪而賭博最令人詬病的重點在於毫無節制的博弈所導致的副作用,台灣過去沒有網路的時代最流行的即是變相鼓勵借資賭博而誕生的信用版,顧名思義即是用個人信用額度進行博弈,這樣的方式令眾多賭客傾家蕩產,到了西元2013年台灣線下的信用版開始轉戰線上博弈,由於線上陌生客人較多無法為每位客人執行徵信的動作,最安全能夠收到錢的開設線上賭場的方式即是「現金儲值」,而開始流行起了現金版的線上現金儲值投注的線上賭場。

網路未興盛時代

現場賭場時期:1980年代開始,家用電話BB CALL呼叫器十分流行的年代,手機尚未興盛,當時主要博弈行為均發生在現實賭場,以及使用家用電話簽注的六合彩大家樂。電銷賭場時期:到了21世紀,BB CALL功能逐步被手機取代,手機搭配人工下注成為主流,運動體育下注盛行當時最流行的投注項目為中華職棒簽賭六合彩
這兩個時期的下注宣傳方式多為人與人之間的介紹,為方便賭客輸贏更大,隨即衍生出了「信用額度」下注,即是信用版的誕生。

線上博弈時期:2013年網際網路普及化後原信用版博弈業者開始轉戰線上賭場(娛樂城),開啟了線上博弈的時代。

博弈網站架設

博弈網站前期

經過了幾年的變化博弈網站的架設系統及維護技術、成本門檻越來越低的情況下,想要經營線上賭場越來越容易。 包網系統商誕生:經歷了專業化分工,也有業者開始提供專為娛樂城/博弈網站架設及維護的服務,能客製化費用又低廉,畫面精美載入速度快、遊戲還能額外嫁接,在這個時期只需要30萬開版費以及每月5萬的維護費用即可開始經營自己的博弈帝國。

線上賭場的成本:

    1. 系統費用。
    2. 系統維護費用。
    3. 客服人員費用。
    4. 推廣費用。
    5. 與玩家輸贏費用。
    6. 金流處理費用。
    7. 金流尚未下發時期成本。

消費者導向:此時的系統平台方已不占絕對優勢,哪間娛樂城越為顧客著想就能夠拉攏顧客,顧客的開發及維護在這個時期佔了最重要的地位,意即開店成本低大家都能夠開店,哪間賣的商品最有價值、品牌宣傳到位、客戶維護做的越好就越能夠拉攏顧客。

娛樂城詐騙-搗亂市場的詐騙黑網

娛樂城詐騙

利用人心的貪婪打壞市場的娛樂城詐騙案,由於在台灣的線上賭場尚未通過法案,所以正規經營的娛樂城並未公開透明的被政府列管,也是這個網站誕生的緣由。

娛樂城早期的風險

娛樂城/現金網/線上賭場商業模式

首先,娛樂城產業結構是這樣的:需要借一個網站就需要架站主機,網站架設完成後需要行銷推廣,行銷推廣又區分為廣告投放跟社群推廣,再來需要客服人員解決客戶碰上的所有問題,接下來賭客投注需要將錢存進去娛樂城轉換成為賭資就需要有帳戶收款,當賭客贏錢的時候也需要有帳戶出款到賭客的帳戶裡。

娛樂城被警方追緝的部分為以下4項

    1. 架站主機。
    2. 客服人員。
    3. 金流(出入款)。
    4. 行銷推廣。
娛樂城架站主機

娛樂城架站主機
已經知道在台灣架娛樂城網站是不合法規的,基本上就會找到線上博弈合法的國家去架設,這點對於網站架設者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基本上執法機關是很難從架站主機這個部分下手的。


娛樂城客服人員

娛樂城客服人員
由於使用繁體中文的國家不多,要外包給中國大陸在早期也是不太可行的,所以只能在台灣設立辦公室來經營,執法機關若是循著IP位置追到客服辦公的地區也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夠申請到搜索票。


娛樂城金流(出入款)

娛樂城金流(出入款)
戶頭想要規避查緝那就勢必要使用人頭帳戶,而人頭帳戶也是有風險的,人頭帳戶的風險就是被帳戶的主人給盜領(?),作為防範的機制就是得一直讓帳戶淨空,想讓帳戶淨空就需要每天都取款。


娛樂城行銷推廣

娛樂城行銷推廣
想要有效的招攬玩家來線上娛樂城玩,也需要有推廣人員,無所不用其極的去引流拉客,各種手段各顯神通,近期就連正規行業也都開始引進博弈推廣手段,由此可見這些手法可以帶來不少的收益。


娛樂城商業模式的轉變

早期的網路環境相對單純,執法機關較容易從以上幾種地方下手追查到線上賭場的經營據點,首先要先知道被抓到定罪的罪名是賭博罪。
簡單來說要定罪娛樂城業者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 場所 + 賭資 + 賭具。

所以執法機關需要足夠的證據就需要同時抓到金流加上客服或是行銷人員,才能夠定罪。

場所+賭資+賭具

結論

過去娛樂城
網路技術服務以及網路商業模式並不發達,線上娛樂城業者安全意識也較低,通常會把客服人員與金流(出入款)的職責綁在一塊,直接造就了定罪的基礎,完全就是把一籃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的作法。

現代娛樂城
聰明的娛樂城客服人員可以外包、廣告行銷可以外包、甚至連出入款的金流服務商都可以外包,而主機網路空間卻是在合法的國家內,執法機關要破獲已是難上加難,畢竟需要證據確鑿後提出搜索票才能夠破門而入。

未來娛樂城
因為這次的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加速了全世界各大企業的遠端工作的技術與習慣,即使不用外包,工作人員只需要在上班時間做好應盡責任即可,連辦公室都不用進去了,能夠人贓俱獲的機率又再大幅降低,若是再使用區塊鏈連結在法律上又更加難以判決,其實好賭為人性,不讓博弈產業合法化才是讓賭客碰到詐騙以及黑網的根基,博弈產業合法化就能夠管制該產業的公信力,以及抽取稅金,就本質而言博弈產業合法化是未來的趨勢。